為落實集團公司關于推進中央企業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,規范一汽-大眾企業信息公開工作開展,提高信息公開工作質量和水平。
本辦法適用于一汽-大眾在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職責過程中,依據法律法規、國家有關規定和集團信息公開辦法,向利益相關方和組織公開的企業信息。
企業信息:是指一汽-大眾在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職責的過程中,公開發布的以文字、圖片、圖表、視頻等形式記錄或保存的信息。
4.1總經理辦公室
4.1.1負責牽頭實施本辦法,制定完善相關制度。
4.1.2負責協調和督促落實信息公開工作。
4.1.3負責發布各部門審定后的信息。
4.1.4負責公司官方網站信息公開版塊的運營管理。
4.1.5負責公司概述、公司大事記、資質榮譽和可持續發展報告信息
4.2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相關信息的提供和審核。
4.3規劃負責企業環保相關信息提供和審核。
4.4技術開發負責車型環保國環信息公開表提供和審核。
4.5大眾品牌、奧迪品牌和捷達品牌負責相關品牌與產品信息提供和審核。
4.6其他部門根據信息公開工作推進需要提供相關信息。
5.1 一汽-大眾公司官方網站是公司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,設置企業概述、社會責任、大事記、企業榮譽和招聘等版塊。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,還可通過公司新聞發布會,官方微博、微信、 報刊、電視臺等渠道進行公開。
5.2信息公開堅持“誰形成誰公開,誰公開誰負責”的原則,提供信息的部門和單位確定是否是信息公開的主體,對本部門本單位形成的信息,要按照信息提出、審核、批準、發布的程序,對擬公開的信息逐條審核、逐級把關,確保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可靠性。
5.3 信息公開堅持“先審查后公開”的原則,提供信息的部門在公開信息前,要嚴格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》《集團公司保密管理規定》及《一汽-大眾信息資產保密級別及信息保密規定》等,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,確保不損害國家經濟安全、不泄露公司商業秘密。
5.4對須公開的敏感信息,要提前制定預案,做好輿情監測及應對。提供信息的部門要對公開信息的影響和風險提前進行預判,制定相應的防范、化解和回應預案。